關鍵詞: 招教考試
報名時間:2023年5月15日—6月3日
為充實我市基礎教育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yè)人才隊伍,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yè)人才辦法》,我局擬于2023年5-7月面向全國公開引進一批基礎教育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yè)人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數(shù)、崗位及薪酬待遇
參與此次人才引進的公辦中小學校、市教育局下屬單位、直屬單位屬事業(yè)單位,經費由財政核撥,被聘用者為事業(yè)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工資福利待遇由財政保障。本次面向全國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yè)人才共330人,其中,高層次人才崗位174人,短缺專業(yè)人才崗位156人。具體崗位見《東莞市公開引進2023年基礎教育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yè)人才崗位表》(下稱《崗位表》)。
二、引進對象和條件
(一)引進對象
引進對象為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yè)人才。
1. 高層次人才,指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才。高層次人才可以報考高層次人才崗位和短缺專業(yè)人才崗位,高層次人才報考短缺專業(yè)人才崗位可不受短缺專業(yè)人才獲獎要求限制;其他年齡、專業(yè)等以《崗位表》為準。
2. 短缺專業(yè)人才,指我市教育系統(tǒng)急需的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或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的本科以上人才,可報考的短缺專業(yè)人才崗位和所需的獎項、榮譽稱號具體見《崗位表》。
除教研員崗位和校長、副校長崗位外,東莞市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中職學校)在編在職教職員或參加我市教師公開招聘已進入擬聘范圍的人員,不在本次引進范圍內。
(二)報考條件
1.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扎實的教育教學理論基礎和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能熟練運用現(xiàn)代教育教學技術,有較豐富的教育教學實踐經驗;
(4)符合引進崗位要求(詳見崗位表);
(5)無違法犯罪記錄;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 具體條件
(1)學歷要求
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或國(境)外本科及以上學歷,學歷、學位以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為準,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2)專業(yè)要求
考生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稱專業(yè)須與崗位表要求的職稱專業(yè)相符,不作職稱要求的崗位須與學歷專業(yè)相符??忌ㄟ^評審或認定程序取得的省外專業(yè)技術職稱,應當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guī)定的通知》有關條件要求,否則視同無效,取消聘用資格。
(3)教師資格證要求
考生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博士研究生崗位和職業(yè)教育類專業(yè)課崗位的報考者暫未取得對應層次教師資格證的,報考期間暫不提供,未取得之前暫不予以辦理入編手續(xù),這類擬聘人員最遲須于2024年8月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高層次人才崗位年齡、專業(yè)技術/技能資格和獲獎等要求
①年齡不超過50周歲;
②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報考人員須具有相應學科教師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
(5)短缺專業(yè)人才崗位年齡、專業(yè)技術/技能資格和獲獎等要求
①年齡不超過45周歲;
②基礎教育類學科崗位應具有相應學科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職業(yè)教育類學科應具有相應學科(含高中、中職、高校、技工學校、工程技術人員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相應專業(yè)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特殊教育類崗位應具有特殊教育或相應學科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③數(shù)學、科學、信息技術、心理健康、物理、生涯教育、職業(yè)教育類專業(yè)課和特殊教育類崗位可不作獎項和榮譽稱號的要求。語文、英語、化學、生物、地理、歷史、政治(道德與法治)、音樂、體育、美術、通用技術、綜合實踐、學前教育崗位須獲得如下獎項或榮譽稱號之一:獲得地級市及以上黨委、人民政府,或教育等行政部門頒發(fā)的先進工作者(優(yōu)秀教師)等榮譽稱號;或獲得地級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名師(名班主任、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等稱號;或在地級市及以上教育等行政部門,教育研究院(室)及教育學會專業(yè)委員會舉辦的各種教學比賽、技能專項比賽中獲個人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項;或輔導學生參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研究院,教育學會專業(yè)委員會舉辦的各種學科類、科創(chuàng)類等比賽,個人獲市級以上優(yōu)秀指導教師稱號;或具有相應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各引進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提高招聘條件,并在崗位表上另行規(guī)定,各崗位具體引進要求詳見《崗位表》。崗位要求年齡上限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首日。
三、引進程序
網上報考——資格審核——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
(一)網上報考
1. 報考方式:網上報考;
報考時間:2023年5月15日—6月3日;
報考系統(tǒng):東莞市公開引進2023年基礎教育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yè)人才報考系統(tǒng):http://dgjy.pzhl.net/index.php。
2. 報考要求:考生須根據考核時間(如下表)合理安排報考,可報考3個不同時段考核的崗位。不同批次同一考核時段的崗位只能選報其中一個,如考生報考的崗位考核時間沖突,則責任自負。報考時間截止前,考生可以修改或補充資料后再次提交或另行報考其他引進單位(崗位)。考生須在報考期間按規(guī)定提交符合崗位要求的報考材料才視同報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齊或因資格不符崗位要求而造成報考失敗的,引進單位不另行通知,報考者責任自負。
批次 | 引進單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和單位) | 引進單位(園區(qū)、鎮(zhèn)街) | 考核日期 |
第一批 | 東莞中學、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東莞市第四高級中學、東莞市第五高級中學、東莞市第六高級中學、東莞市第十三高級中學、東莞啟智學校、東莞理工學校、東莞市輕工業(yè)學校 | 莞城、寮步、長安、石排、道滘、樟木頭、常平、大嶺山、茶山、大朗、橫瀝、石碣、東坑、企石、沙田 | 2023年6月10日-6月14日 |
第二批 | 東莞松山湖未來學校、東莞外國語學校、東莞市第一中學、東莞市第二高級中學、東莞市第八高級中學、東莞市常平中學、東莞市長安中學、東莞市萬江中學、東莞市麻涌中學 | 東城、松山湖、清溪、黃江、橋頭、中堂、南城、謝崗、石龍、高埗、厚街、洪梅、塘廈、麻涌 | 2023年6月15日-6月18日 |
第三批 | 東莞市教育局直屬普通中學(副校長崗位)、東莞市教育局直屬中職學校(副校長崗位)、東莞市教育局教研室、東莞市教育發(fā)展研究與評估中心、東莞市中小學教師發(fā)展中心 | / | 2023年6月19日-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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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審核
1. 線上初審:引進單位(市教育局、園區(qū)(鎮(zhèn)街)教育管理中心負責統(tǒng)籌下屬學校引進人才工作,下同)組成審核小組,于6月6日內完成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材料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審核??忌呻S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初審結果。
2. 現(xiàn)場復審:引進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復審時間為:6月10日—7月15日(每位考生復審時間具體由引進單位另行通知),現(xiàn)場資格復審提交紙質材料如下: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3)教師資格證復印件;
(4)專業(yè)技術/技能資格證書復印件;
(5)獲獎證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6)本人簡歷和近5年工作總結。
以上材料須真實有效,提交復印件的同時需攜帶原件以供查閱,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原件的,須書面承諾保證復印件真實有效,并在體檢前提供原件,否則取消體檢和聘用資格。
(三)考核
1.考核時間、地點
本場考核時間為2023年6月10日—7月15日期間。具體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地點由引進單位另行通知。
2.考核安排
引進單位負責組織考核,園區(qū)(鎮(zhèn)街)屬中小學崗位由所在園區(qū)(鎮(zhèn)街)教育管理中心負責組織考核,第三批次崗位由市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組織考核??忌鷳{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核。
(1)考核形式:采用專業(yè)技能水平測試、面試、附加考核等一種或多種方式進行。專業(yè)技能水平測試含精品課(公開課)展示、教學試講+答辯等形式。面試含無領導小組面試、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附加考核含專業(yè)技能水平實操、案例處理、演講和實地調研等形式,其中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崗位須附加考核實操環(huán)節(jié);心理健康、生涯教育等崗位須附加考核案例處理環(huán)節(jié)。具體考核形式由引進單位安排并執(zhí)行,引進單位可根據崗位需求增設實操、案例處理、演講等附加考核項目,在以上考核達標后再進入量化評價環(huán)節(jié)。
(2)考核成績:
無附加考核環(huán)節(jié)的考核成績=專業(yè)技能水平測試(100分)或面試(100分)或專業(yè)技能水平測試(50分)+面試(50分);
有附加考核環(huán)節(jié)的考核成績=專業(yè)技能水平測試(50分)+面試(25分)+附加考核(25分)或專業(yè)技能水平測試(50分)+附加考核(50分)或面試(50分)+附加考核(50分)。
總分100分,考核成績達80分及以上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不達8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量化評價
根據考生的學歷水平、專業(yè)技術資格層次、榮譽稱號、獲獎情況等方面材料進行量化評價,總分15分。量化評價標準詳見附件《東莞市公開引進基礎教育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yè)人才量化評價指標》。
(4)考核總成績
考核總成績= 考核成績(100分)+量化評價得分(15分)
考核總成績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3. 考核要求
(1)考生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按時報到,并按要求參加考核,不得違反考核紀律,須服從安排,否則取消考核資格;
(2)考核期間,考生不得向評委透露個人信息,否則取消考核資格;評委不得詢問考生個人信息,否則按違反考核工作紀律從嚴從重處罰;
(3)各備考環(huán)節(jié),考生除可攜帶空白紙和筆(考場也均可提供)進入備考區(qū),其余物品均不能攜帶;
(4)考生可攜帶試講備課教案和無領導面試閱題筆記進行考核;
(5)附加考核環(huán)節(jié),考生可自帶考試相關的用具(音樂器具、運動器具和畫筆工具等)。
(四)確定體檢人員
分崗位按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擬引進人數(shù)1:1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出現(xiàn)考核總成績相同影響擬聘結果的,可先按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再按面試成績、再按附加考核成績、再按量化評價得分排名確定體檢人選。如考生報考多個崗位均進入擬聘名單的,由考生自主選崗,同時簽訂《承諾書》;確定擬聘崗位后不得更改,被放棄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五)體檢
體檢地點:東莞市內指定三甲醫(yī)院,具體報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無理由遲到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程序、項目、標準、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筛鶕處熑肼毐尘皩彶橐笤黾訖z查項目。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須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和入職背景審查??疾旃ぷ靼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東人社函〔2020〕74號)規(guī)定執(zhí)行。進入考察階段人員需提供有效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并完成教職員工準入查詢。考察工作嚴格執(zhí)行國家、省和我市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不將個人生育情況納入考察內容。
(七)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東莞教育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遞補聘用
因擬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擬聘人員報考條件不符;或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經查實不能聘用的;或擬聘人員放棄聘用導致崗位空缺,且招聘單位需要遞補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提出擬遞補名單,報局招引領導小組同意后遞補。遞補期限為考核結束6個月內。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引進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引進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人員被審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對審查沒有結論或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擬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于報考之日起一年內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事業(yè)單位要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對在一年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單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擬聘人員符合我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或其他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關待遇;擬聘人員入職后按我市有關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和薪酬待遇制度執(zhí)行。
(二)考生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報考。個人條件與報考要求不相符的,考核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核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核、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有違法犯罪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yè)禁止制度的意見》規(guī)定情形,或有喪失教師資格信息和在撤銷教師資格期限內的;
6. 違反師德行為并影響惡劣或有其他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yè)記錄的;
7. 近兩年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認定存在違紀行為的;
8. 被依法依規(guī)列為失信對象或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9.應聘、調動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10.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1.肄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和其他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人員;
12.不符合資格報考我市公辦教職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guī)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四)東莞市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人員報考校長、副校長、教研員崗位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東莞市內公、民辦中小學校(含中職、幼兒園)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內的人員進入擬聘用名單的,應在原單位完成本學年(至2023年7月)教學任務方可離職。
(五)本場人才引進未完成的崗位可另行補充公告開展二次報名和考核,原崗位條件及考核方式可相應調整,相關安排另行補充公告。
附件:
附件1:東莞市公開引進2023年基礎教育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yè)人才崗位表.xlsx
附件2:東莞市公開引進基礎教育高層次人才和短缺專業(yè)人才量化評價指標.xlsx
東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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